诉讼时效是从什么时候计算 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案子:终审判决是在2013年3月生效的,后另一方不服,又申请再审,后又在2013年10月又被驳回(以民事裁定书的形式)说不符合再审条件,
我想问一下,诉讼时效是从什么时候计算?前者还是后者?
我想问一下,诉讼时效是从什么时候计算?前者还是后者?
2015-06-04 14:08 leoleo……(山东-青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5年06月04日 14时09分
一时间没有想到你说的这些,和诉讼时效有什么关系。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知道或应当知道)起计算。 我的补充: 2015-06-04 14:10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知道或应当知道)起计算。 我的补充: 2015-06-04 14:10
另致110网站工作人员:
我知道任何一个律师的回复你们都能看得到,为什么今天一直不停扣我的积分,难道就因为我就不同人员的咨询,用了相同或类似的文字来回复吗?
碰到很多人咨询同样的问题,而法律规定就是死的,难道不应该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同或类似的解答吗?你们设立这个网站,没有考虑到自身的社会责任吗?
每天有数千上万的人提出新问题,其中九成的问题,可以归类为婚姻类、被骗因、辩护类、侵权类、劳动合同类等几大类,你说,如何做才能在解答同一类问题时,避免用类似的文字表述???难道就因为中国文字多,给律师制造难题吗?帮人解答个法律问题也这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