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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现年30周岁鉴定为6级伤残 工作十年期间单位个人没有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所以补了养老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月 * 1000 = 14000元
一次性伤残津贴; 30年 * 12月 * 1000*60% = 216000元
弥补养老待遇(平均年龄75 - 退休年龄60)* 12月 * 1000*60% = 10800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3月 * 1000元 = 3300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1月 * 1000元 = 21000元
合计;14000 + 216000 + 33000 + 21000+108000=392000元
有不妥的地方请给予指正 多谢多谢!
2009-06-01 23:21 蒙蒙稀客(河北-唐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电话:13957965616  2009年06月02日 07时51分
按工伤待遇主张权利。一次性伤残津贴;弥补养老待遇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6-02 01:12
不能要求一次性伤残津贴、弥补养老待遇。伤残津贴应当按月支付,可以要求补交保险,给予赔偿。
3 110网律师  2009-06-02 07:55
1、如果领取伤残津贴就没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六级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唐山市38个月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六级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16个月唐山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你计算补助金时的标准是唐山职工月平均工资而不是你的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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