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咨询一下我的事故该怎么处理? 我在08年1月出了一起交通事故,转弯时一个老头开电动车撞在我车上,腿骨折,交警认定后我付主要责任,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对方出院后说是要在家休养的,现在都快1年半了,我该怎么处理?一直等下去吗?我听别人说保险公司理赔在2年内的,真的吗?这还有年限?那我该怎么处理?
还有我主要责任保险公司说只负责70%,对方说要我90%,那又该怎么弄呢?请专家指点,谢谢!
还有我主要责任保险公司说只负责70%,对方说要我90%,那又该怎么弄呢?请专家指点,谢谢!
2009-06-01 23:12 new911(浙江-杭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6月03日 10时25分
等对方诉讼吧。
如果对方过来诉讼时效,则将失去胜诉权。对你没有太多的损失。
如果对方过来诉讼时效,则将失去胜诉权。对你没有太多的损失。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6-01 23:15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的时效期限是一年,
3 倪振杨律师 2009-06-02 07:39
你如交了交强险,一般的伤害赔偿数额在保险赔付限额内是由交强险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