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彩礼是否能要回? 我与郑某2010年9月认识,11月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但结婚典礼没有办,结婚前给女方买衣服三金共三万元,婚后两人感情不和,女方就没怎么在家呆着,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请问女方彩礼是否可以要回?
2011-03-12 21:46 dDc6424(河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12 22:00
如果有证据证明彩礼对男方造成生活困难,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对方退回。
2 谷友军律师 2011-03-12 22:10
确实未共同生活的,可以要回彩礼。
3 陈爱洲律师 2011-03-13 08:23
你好,可能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