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三天,被开除,没工资,不退押金。 我在一家洗浴城当保安~干了半个月~后来家里有事请假三天没批准~就没去~然后公司算旷工三天计算~被除名~没工资~而且我交的200快服装押金也不还给我,服装已经交上去了~也就是说~我白干那么天~没拿着工资~还倒贴200快~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或者说他的行为合法么?有权利除名我么
2009-05-31 18:47 a78554……(河南-洛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5-31 20:04
劳动局投诉
2 110网律师 2009-06-01 06:38
单位应当给你支付工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 110网律师 2009-06-01 11:22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09-06-01 14:33
单位开除你必须要有相应的依据,不然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收取你押金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返还。如果单位拒不发放你的工资并退还你的押金的话,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5 110网律师 2009-06-01 14:50
押金应该退,工资应该发,除名按照合同约定或公司的管理制度办。向劳动部门举报。
6 110网律师 2009-06-01 18:09
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7 110网律师 2009-06-01 20:47
你好:应当支付工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
8 110网律师 2009-06-02 11:22
除名也得依法进行,程序违法无效,应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收押金、扣工资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