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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条子能作为法律依据吗?
律师,你好,我的条子能作为法律依据吗? 我在97年买了一处房子,当时经济不宽裕,欠了原房主6000元钱,在当时半年内他要了几回,我因为的确困难,我没给解决,他也一直没来要,平时联系也不多。06年时给他打电话意思是把余款付清,连把房屋产权证拿回,他说证丢了,余款也不要了。当时没怎么放在心上,现在房子要拆迁,我问他房本在没,他说在呢,就等去拆迁办领钱了。我手里只有他当年给我打得一张收到购房款得收条,我该怎么办啊?不会连房带钱全没了吧。还有如果我到法院起诉,胜诉的几率又几成?
2009-05-31 09:35 老杜(河北-张家口)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6月01日 22时25分

 首先你应该到拆迁办说明情况,要求停止就该房屋办理拆迁补偿。其次,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房主,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并将剩余房款支付给他。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5-31 12:10
应当尽快诉讼确权。
3 孙新律师  2009-05-31 09:43
原房主可能不想再和你继续履行合同,需要明确原购房合同的条款是怎么约定的,才能确定怎么对你有利。因为房子产权证在原房主手中,拆迁补偿款肯定是他去领。所以,你还是要尽快和原房主沟通,了解他确切的想法。
4 孙新律师  2009-05-31 09:53
房子已经拆了吗?如果没有拆,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
5 110网律师  2009-05-31 10:09
这房子你很难要回来 他之所以不同意过户 估计与你半年之内凑不起六千元钱有关  可能06年的时候他已经值得拆迁的消息了   
6 110网律师  2009-05-31 11:15
房屋没有办过户登记,产权仍在原房主名下,他是可以去领拆迁补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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