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院追讨借款后产生的问题 借钱给一个邻居,共32000元。2002年因为迟迟不还钱,我向法院提其诉讼,法院判决对方归还32000元的本金和15840元的利息。判决后十日执行,但是对方还是没有还。2003年我只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才愿意每月归还400元。我方代垫诉讼费共3368元。到现在,6年了,才归还26000元,我请求对方能在今年6月还清所有的钱。
请问1.我能收代垫费用的利息么?2.法院判的利息15840元能不能收利息?对方这多年都没还清借款!3.2002年法院判决后到现在计算本金利息是不是可以要求双倍利息?
请问1.我能收代垫费用的利息么?2.法院判的利息15840元能不能收利息?对方这多年都没还清借款!3.2002年法院判决后到现在计算本金利息是不是可以要求双倍利息?
2009-05-30 21:58 张立芳011……(湖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年05月30日 22时43分
1、不能。
2、可以要求支付滞纳金。
3、要看判决的内容。
2、可以要求支付滞纳金。
3、要看判决的内容。
2 110网律师 2009-05-30 22:50
可以要求。
我可以提供法律帮助,欢迎电话或当面咨询武汉张律师,预约电话1590712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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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10网律师 2009-05-31 08:20
可以要求双倍利息
4 110网律师 2009-05-31 14:19
可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