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帮助 我的一些物品放在广东加工 结果快递公司把别人的货寄到我这来 把我的货寄到别人那去 我拒签收 如果另一方发现我的货更有价值 拒还 我该怎么办?
2011-03-11 09:36 康振华(云南-德宏)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11 09:46
是因为快递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1-03-11 09:50
追究过失方的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1-03-11 11:08
你有两个途径挽回损失:
1、通过向快递公司追求它的过错责任;
2、可以以不当得利事由追究拒还货物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
1、通过向快递公司追求它的过错责任;
2、可以以不当得利事由追究拒还货物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