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不会负法律责任? 现有一套门面房,房屋所有权人是我前夫,共有权人是我弟弟。这个门面是我和前夫离婚之前买的,当时我们出一半的钱,我弟弟出一半的钱。后我和我前夫离婚,打了一张家庭财产分隔协议,协议把所有财产分配给两个孩子,这间门面分给了大孩子。今年这间门面租房时,我和我弟弟拿着房产证去把房子租出去了,所得的租金我和我弟弟平分了。现在我前夫来告我和我弟弟归还一半的房租,我大孩子和我前夫是一起的。现在我不归还这个钱会不会负什么法律责任?合同是我和我弟弟和人家签的 ,收条上面也是我和我弟弟打的收条。
2011-03-10 03:16 HXI4366(河南-郑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03-10 07:58
房租应当有你大儿子的份额
2 110网律师 2011-03-10 09:06
房租的一半归你大儿子
3 110网律师 2011-03-10 09:26
房租有你大儿子的份
4 110网律师 2011-03-10 20:53
前夫没有理由索要该笔钱款;至于作为母亲的持有者,不会构成侵占之类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