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置房继承和过户 您好,我二爸自杀身亡,其下有一套安置房未办房产证。有一个哥哥和妹妹,而妹妹一直在外地生活,长期的看病都是爸爸在照顾,丧葬也是爸爸操办,留有遗书给爸爸但未提及房产事宜。请问由谁继承,如何公证过户。谢谢
2011-03-09 20:05 江兰(重庆-沙坪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3月09日 20时34分
遗嘱注明的话,就是按照遗嘱进行继承,这个要看具体遗嘱的内同;按照法律继承的话,原则上平均分配,一方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可以部分或适当少分;公证可以通过遗嘱,或所有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协议。
2 110网律师 2011-03-09 20:59
需要继承公证后过户,或法院确定所有人
3 110网律师 2011-03-10 08:57
遗产中有遗嘱的遵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解决
以上答复仅限于您所陈述的上述事实,不排除事实的相关变化而引起律师答复的变化,因法律的规定和实际的操作有很大的不同,同一个案件,可能有不同的解决方案,建议与您聘请的律师或者本律师面谈或者网络交流,更全面了解案情,以便拿出更好的解决方案。详细信息可以点击本律师个人信息,按照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本律师。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马平原律师 (重庆沙区小龙坎嘉新大厦13楼,当面咨询请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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