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因继承人不孝,能否将已过户的房产收回部份的问题 我爷爷奶奶有一套100多平米的房,于97年前因叔叔要结婚,在没有征询另4个子女的意见下全部过户给我叔叔,后其他子女知道后,一直提出要公平分配,但至令尚未果.此期间,子女间发生过争吵还打过架,后叔叔婶婶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并一年到头基本上没有去看望老人,爷爷奶奶有病基本上是另外4个子女在承担.爷爷奶奶现在也很后悔当初的作法,现在请问,通过法律途径,能否帮爷爷奶奶要回一部份的房产?谢谢
2009-02-19 10:34 xiaozh……(浙江-宁波)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2月19日 10时38分
已过户,房子是你叔叔的,他不履行赡养义务,可到法院起诉。
2 陈友铭律师 电话:13777466325 2009-02-22 18:40
两个法律关系问题。你爷爷奶奶可以要求你叔叔承担赡养义务。
3 舒瑜律师 2009-02-19 10:49
已过户的,赠与已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