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性质恶劣
性质恶劣 2011年3月四日凌晨12点45分左右,地点为厂区。经过=对方开球车从对面而来,我在路的靠中间靠左,然后挺在我面前,他说他拉笛了,我却没听到而没让路,停在我旁边骂我,然后我没吭声,,给他让路走,而对方下车又骂。我就问你干嘛?他直接来句,**的不知道让露吗?然后又骂,又说老子开车撞死你,我就说,那你撞吧,然后那人就开始打我,我就开始自卫,在纠缠中闻到他喝酒了,然后车上的三个还是两个人就开始下车对我殴打,造成鼻梁骨骨折,失血过多而晕倒在地,我醒来时,那人已扬长而去,幸好旁边的其他事业群同事看到并记住了车牌号,我想问下,厂方有责任没?对方的性质以及该怎么样处理和赔偿
2011-03-09 17:44 SIK3052(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1-03-10 09:15
你应报警处理,根据情况追究相关责任和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1-03-09 17:51
对方把你打成轻伤,对方构成犯罪,可以报警。
3   2011-03-09 18:31
可以报警也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