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费退还了还有责任吗 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在2007年受江西一个老师委托,请他帮忙找看能否花钱读大学。于是朋友问某招生人员刘老师,说是可以交7万元读天津某二本大学拿普通本科文凭。于是,江西老师收了学生每个学生8万五千元共计8个学生68万元后,按每生8万元共计64万元寄给我的朋友,我的朋友又将其中的56万元交给了这个招生刘老师。事情过了2年,该招生刘老师始终不能提供给我朋友学生注册信息,于是我的朋友便将当时自己留下来的8万元退还给我江西老师,并告之江西老师马上把钱退还给学生。没过多久,其中一个学生举报了刘老师,刘老师在做笔录过程中提到了我的朋友。请问,我的朋友在这件事情中已经将个人留下的费用全部退还了,那么我朋友还有责任吗?会追究责任吗??非常着急!!!
2011-03-09 00:50 diana_……(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1-03-09 09:41
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03-09 15:12
可能涉嫌诈骗罪了。
3 110网律师 2011-03-09 20:51
可能涉嫌诈骗罪了。
4 易明律师 2011-03-11 10:15
可能涉嫌诈骗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