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请教离婚案件
请教离婚案件 (1)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未和好持续分居6个月及其以上的,再次起诉离婚的,可以认定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请问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2)我是3年前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共同生活在一起,然后又现在开始分居10个月了,再次起诉一定会判离吗?(3)这次起诉是二审吗?
2011-03-08 11:12 fsW6868(浙江-台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8 11:16
1、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是实践中一般都是如此;
2、你是3年前起诉的,后来又和好共同生活,再次起诉法院不一定判离;
3、这次起诉只是第二次起诉,并非二审。
2 110网律师  2011-03-08 11:17
1)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
2)不一定 
3)不是二审
3 孙新律师  2011-03-08 11:18
1、没有法定判离的情况,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6个月后再次起诉,可以认定感情破裂离婚,从而判离。和是否分局没有关系。
2、您只要拿着3年前的判决,再次起诉,就可以判离。这次起诉是一审。
4 孙新律师  2011-03-08 11:37
1、无此法律规定
2、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3、不是二审
5 李同红律师  2011-03-08 13:38
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
非二审,是第二次起诉。
6 110网律师  2011-03-08 17:36
这种情况,建议委托专业人士提供帮助为宜。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