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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了执行问题
遇到了执行问题 被告于2006年6月12日与原告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08年6月28日之前付清所有货款,但是到今天被告欠原告153万元货款未支付,原告于2010年5月起诉至法院,法院支持原告请求并于2010年11月18日判决要求被告支付原告153万元货款及39万元违约金。原告在2009年7月份之前的法人是甲,现得知甲在海淀区拥有房产一套(为一套住宅房屋),被告的注册地址即为甲的房产地址,而2009年7月之后,被告的法人变更为乙,甲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了。请教各位律师,原告现在找不到被告(判决书都是在法院报上进行公告的),原告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能否将甲的房产作为被执行财产,如果不能,该怎么办呢?
2011-03-08 09:40 wangrm……(北京-昌平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1年03月08日 10时11分
不能执行甲的财产,可以申请执行公司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公司与法人财产混同,那么可以申请执行法人财产。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2 110网律师  2011-03-08 09:45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 孙新律师  2011-03-08 09:59
如果原告是公司的话,那么不能执行甲的个人财产。
4 赵江涛律师  2011-03-08 10:04
将甲的房产作为被执行财产需要理由
5 孙新律师  2011-03-08 10:08
不能将甲的财产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申请执行。建议尽快申请执行。
6 李同红律师  2011-03-08 10:15
原告是公司,是不能执行甲的个人财产的。
7 贾金勇律师  2011-03-08 10:39
不能直接执行甲的房产。
8   2011-03-08 11:12
的确是个问题,有一定难度。
建议委托律师操作吧。
本人住昌平,在法院旁边,具体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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