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送的电脑,自动离职可以拿走吗? 在公司工作四年多了,未签劳动合同,还扣了500元公司资料费,去年换了领导,公司为了留住我,给我送了一台电脑,现在公司发展一点也不好,想自动离职,拿电脑算不算职务侵占?还可不可以要求公司以未签合同付我双倍工资,我做业务的,底薪1000元,其它都是提成,一个月基本有三千到四千,我们也没有工资条,签了字拿现金.如果要付我双倍工资可以付多少钱?谢谢!
2011-03-07 21:06 WLX2967(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1-03-08 09:03
1,要明确电脑是给你用还是赠与你的?
2,未签合同付我双倍工资,你可以主张。
2,未签合同付我双倍工资,你可以主张。
2 陈晓云律师 2011-03-07 21:09
1、公司送给你的,就属于你的,离职后也是你的;
2、可以要求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按实际应得的工资支付;
3、应退还资料费。
2、可以要求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按实际应得的工资支付;
3、应退还资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