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正当理由辞退我,能要补偿吗? 我从2004年6月在这家公司工作,签订了两次合同,第一次是2006年至2010年12月底,第二次是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最近公司通知说:经济困难,要辞退我叫我办理 移交,请问:我能要求补偿吗?能要求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吗?最多可补几个月的工资?
2011-03-07 13:33 632302……(四川-绵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3-07 13:40
可以要求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1-03-07 13:42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刘法律师 2011-03-07 20:59
您好,你能要求补偿,并要求补买社保。
4 陈晓云律师 2011-03-07 21:00
自入职那天起,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