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宜昌一安置小区 前天回家摩托车停在楼下的楼道里 第二天 我住在宜昌一安置小区 前天回家摩托车停在楼下的楼道里 第二天上午九点五十左右买菜回家车还在 吃过饭准备出去买东西发现车被盗了 于是报了警 我想问这类事情的发生小区的物业是否有过失或责任
2015-05-26 17:09 ask201……(湖北-宜昌)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杜红涛律师 2015-05-26 20:01
您好,首先确认交物业费时候,是谁向你做得保证(保安,摄像头),是物业公司还是开发商,如果是开发商,那么和物业就没有关系了,如果是物业,那么物业应当负一定责任(不是全部),具体的信息最好看下你入住时的业主公约之类的文件。另外,自家车是你的私人财产,而物业公司是对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的,是没有义务管理你私家车的,如果你和物业签订了私人财产保管协议,那就按照协议内容来判断责任。
即主要是看您当时签订的服务合同。
即主要是看您当时签订的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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