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两年,为什么还要他作为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 我父亲生前是上海市虹口区的一套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现已去世两年。在变更承租人的问题上,物业以“同住人意见不一致,且持不同意见的人不能亲自到物业去表明不一致的意见并亲自提供书面材料”为由,拒绝受理要求变更承租人的申请。
我能通过诉讼来解决承租人的变更事宜吗?如果不行,我用什么办法来解决我父亲承租人的问题,他已去世两年,应让他安息,不能再作为承租人了。
我能通过诉讼来解决承租人的变更事宜吗?如果不行,我用什么办法来解决我父亲承租人的问题,他已去世两年,应让他安息,不能再作为承租人了。
2011-03-06 13:47 heweig……(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6 15:40
有关变更承租人的问题法院不能直接受理。先由房管部门确定一名承租人,对确定不服的可以诉讼让法院判决。
2 袁文祥律师 2011-03-06 16:37
同住人意见要协商统一,物业才会变更!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3 110网律师 2011-03-06 16:56
你好,同住人意见不一致时,由房管部门指定,对指定不服时,可以向法院起诉。
4 李军律师 2011-03-06 20:29
1、同住人之间协商;
2、协商不成的话,让物业指定;
3、对指定不服的话,起诉解决。
2、协商不成的话,让物业指定;
3、对指定不服的话,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