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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的补偿问题咨询
关于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的补偿问题咨询 我2008年入职,一直到现在公司都是按北京最低标准上社保和公积金,目前我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是否可在离职后要求公司补偿我?如果公司选择补缴社保,我是否必须补缴个人的那部分钱?我一下拿不出那么多钱怎么办?
2015-05-25 16:10 leiile(北京-朝阳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5-05-25 16:14
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孙新律师  2015-05-25 16:17
可以要求补交
3 孙新律师  2015-05-25 16:18
您好,可以的;是的
4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5-25 16:27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怀向阳律师  2015-05-25 17:20
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6 赵剑律师  2015-05-25 18:18
您好,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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