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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执行局的执行原则?
工作执行局的执行原则? 尊敬的律师: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的朋友桑某跟随孔某在门市部打工,孔某说出现了短款,诱使桑某打欠条,说请人清算核账后再说,结果,并未清算核账,孔某便把桑某起诉了,法院判桑某败诉,欠孔9000元。桑冤啊,不该还,实际上也无能力还,也无力翻案,执行局多次将他拘留,后来他的亲戚听说了,想帮他拿10000元结了此案,免的再招难!可执行局要他交欠款的本息15000,还有10000元的罚款!是不是太黑了?
2009-05-24 10:06 转动世界(山东-济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年05月24日 11时59分
要看具体的判决才能确定。建议到检察院申请抗诉。
2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09-05-24 10:48
如果是依照判决书的确定,必须履行。
3 110网律师  2009-05-24 12:47
要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来确定。如果有确切的证据,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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