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限问题 2013年1月1日借钱给赵某,当时借条上有担保单位盖章。然后3月20日又再次借钱给赵某,有打款证明,是否可以证明担保期间内有向赵某要过钱,可以使提保单位的担保期限延长。
2015-05-24 16:00 gege19……(安徽-六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5-05-24 17:11
需要看你们当时对还款问题是如何约定的。
2 110网律师 2015-05-24 16:09
表述不太清楚。
担保单位只对1.1的借条提供担保,之后与其无关,也不构成延长担保期限的后果。
担保单位只对1.1的借条提供担保,之后与其无关,也不构成延长担保期限的后果。
3 张新团队律师 2015-05-24 16:17
再次借钱给赵某,怎么是向赵某要过钱的证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