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怀孕工资被降,但休完产假后已经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我怎么办 我是在2010年9月份怀孕,10月知道怀孕,11月份被公司没通知的情况下降了工资。我准备休产假后仲裁,可现在情况是这样:我已经38岁,属于晚育,有一个月的产假,正常产假是三个月,我的宝宝是独生子女,我看到相关条例是三个月的产假,那加起来就是七个月,就过了仲裁时效,请问,我该怎么办?还有,我休的产假项目对吗?
2011-03-04 14:31 孕妇求助(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03月04日 14时46分
1、因未解除劳动关系,不过时效。
2、公司单方降薪违法,有权要求补发并补偿。
3、产假没问题。
2、公司单方降薪违法,有权要求补发并补偿。
3、产假没问题。
2 110网律师 2011-03-04 14:38
你可以享受4个月产假。
3 孙新律师 2011-03-04 14:40
可以要求补发工资。
4 孙新律师 2011-03-04 14:45
你可以现在申请仲裁
5 孙新律师 2011-03-04 15:18
在诉讼时效期内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6 付玉阁律师 2011-03-04 21:13
你休产假是有依据的,如果单位单方给你调整工资,你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单位负有举证义务,单位无理由就败诉了。呵呵,支持你,不过是时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