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套房子的购房程序正常吗?合法吗?是否属于造假? 夫妻离婚,男方为了阴谋离婚独霸房产,向法院提交以下购房程序:2004年11月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协议,2005年1月出房产证,2005年5月签订银行抵押贷款合同,2005年5月银行出具划款凭证,2005年12月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购房房发票出票日期1999年11月,只此一套房子银行贷款别无他项贷款。为什么别人买房都是先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再出房产证,而这个房子与大家买房子程序正好相反,这套房子购买流程是否正常?是否属于造假?谈谈您的看法。如果属于造假,那么这个人触犯刑法了吗?犯了什么罪?
2009-05-22 08:01 心海扬帆(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5月22日 08时45分
你在这里问再多也问不出个所以然的. 根据你所说的 是涉嫌造假,关键是证据,法院看的是证据,不是嘴巴.如果觉得自己不专业,可参考专业人士意见.可当面听听律师的建议!
2 110网律师 2009-05-22 08:50
这样的事情很简单 查查资金流向就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