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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折利率取消是否合理
85折利率取消是否合理 本人于2010年11月28号付了2W的订金,后售楼部告之合同没法上传,系统在升级,3成的余款是在12月中旬付的,现在西安市中行南郊支行申请房贷,双方协商为85折优惠,但2011年2月底接到电话说85折取消,并没有解释原因。本人想咨询的问题如下:
1、银行业务经理与本人协商的85折是否具有法律效应?银行单方面是否有权利修改我与他们业务经理谈好的85折?
2、中行关于85折取消的官方文件是否有,如果有是如何规定的,执行时间和执行方法是什么?如果没有西安市中行南郊支行是否有权利取消85折?
3、本人从申请起至今已有3个月时间,银行办理房贷业务规范时间是多少?中行南郊支行有没有在房贷业务上超过规范服务时间?如果超过规范服务时间导致本人错过85折优惠政策,本人是否有权要求中行南郊支行对本人未能成功申请的85折优惠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我是否可在未放款前要求改用公积金贷款?谢谢!
2011-03-04 09:23 lisa82……(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03月04日 17时41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因国家政策调控,以至于按揭贷款一直无法发放,这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开发商,银行及你本人都不负违约责任,需要重新根据最新政策进行协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无法实现原合同目的,开发商和你都有权解除原购房合同,返还购房;
    2,如果你有证据证明银行有过错的,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你可在银行未放款前要求改用公积金贷款,但需事先征得银行同意。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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