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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追究交警赔偿
如何才能追究交警赔偿 我在2011年2月17日下午约17:40-17:55之间在肇庆市端州区驾驶着一辆灰银色女装摩乘载两人从江滨路由东向西行走右转往天宁南路时被一交通协警奔来拉倒,造成我脸严重受伤,牙齿掉了两只。当时我流血不止只顾住去医院就离开了现场,留下一朋友处理。2011年2月19日我报了警,警察说交予督察队处理。现在应该怎么办才对?
2011-03-03 18:42 aNt2995(陕西-咸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1-03-03 19:16
起诉交警队,野蛮执法赔偿
2   2011-03-03 23:19
针对你的问题建议如下:

    1,属于执法人员违法,造成你损害的,你可以要求公安局国家赔偿。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处分。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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