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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与丈夫离婚后自己出资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的是女儿的名字
妻子与丈夫离婚后自己出资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的是女儿的名字 妻子与丈夫离婚后自己出资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的是女儿的名字,结果意外母亲女儿都死了,那么前夫以及妻子的姐妹谁可以继承房产
2015-05-21 16:30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5-21 16:50
只是前夫来继承的,其他人是无权继承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5-05-21 19:10
谁先死的???母亲女儿一起死的?一起死亡的。那又前夫继承了。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5-05-21 19:21
关键是看母女死亡顺序。
4 张晓雪律师  2015-05-21 16:35
您好,由其母亲继承遗产的!
5 陈亮律师  2015-05-21 16:48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如果女方父母还健在,则由父母继承。 我的补充: 2015-05-21 16:49

离婚后,男方则不是配偶了。

6 钱亚芳律师  2015-05-21 18:37
母亲女儿如果在同一次事故死亡,且无法判断先后,那么推定母亲先死亡,女儿迟死亡,这样女儿所有的房产由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父亲等来继承。进一步分析需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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