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销售部服务不到位,引发房产订购单违约问题,请专家答复,谢谢! 2010年9月24日签订了房产订购协议,并交付了一万元订金,如果不要,订金是可以退还的。因为当时没有开盘,售楼小姐也不知道什么开盘,也不知道开盘具体价格是多少,只说是年底或者11年年初的时候开盘,到时候具体的价格才会出来。结果11年元旦开盘了,我根本就不知道,之前也没有通知我,电话都没有打一个,我根本不知道对方什么开的盘,价格具体是多少。11年元月底的时候突然通知我说已经开盘价格出来了,问我考虑得怎么样。3月3号我去对方销售部,则告诉我说我订的那套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而且签订了购房合同,如果要房的话只能选别人挑剩下的。 现在我不想要这个套房子了,也不想在这个房产商手上买房了,请问我要怎么样维权?具体参照哪些法规?如果去售楼部闹有效果吗? 谢谢!
2011-03-03 15:55 joe0x0(湖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3 16:28
首先你自己得有一个主张,你自己想达到何结果?你要维哪方面的权?你自己都不说律师不好解释的。
2 110网律师 2011-03-03 19:11
你是想要房还是想要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