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分配等问题,谢谢! 外公和前妻(早亡)育有一子,和外婆(已结婚近70年)育有三子四女。7年前外公去世,4年前外婆也过世,均无遗嘱。身后遗留一处单位分的住房由三子四女均摊出资购得,房产证是外公名字。现协商处理房产意见不一,房产证被三儿子占有不愿交出,请问律师几个问题:1、外公和前妻的儿子成年后未对两位老人尽过赡养义务,包括丧葬费用也是由三子四女均摊,现还回来要求分遗产,他还有权利吗?2、我母亲的继承份额是多少?3、我母亲现在也近古稀,只想尽快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现在的情况下需要怎样做呢?
2011-02-13 20:24 zzzfr0(安徽-合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2-13 21:25
1、原则上你外公与前妻所生之子有继承权,但由于他没有尽任何赡养义务,在遗产继承时可以不分或少分;同时他也只能继承你外公的,而无权继承你外婆的;
2、你母亲的份额为你外公遗产的1/8或稍少,加上你外婆的1/7;
3、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2、你母亲的份额为你外公遗产的1/8或稍少,加上你外婆的1/7;
3、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1-02-13 21:35
1、从法律上来说你外公与前妻所生之子有继承权,但由于他没有尽任何赡养义务,也没有出资购买,在遗产继承时可以不分;
2、你母亲的份额为你外公遗产的1/8或稍少,加上你外婆的1/7;
3、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2、你母亲的份额为你外公遗产的1/8或稍少,加上你外婆的1/7;
3、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3 程东林律师 2011-02-15 11:36
可以起诉要求平均分割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