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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合同到今年10.31结束,合同上明确注明我的岗位是人事主管,并且有老板书面确认我薪资待遇的文
我的劳动合同到今年10.31结束,合同上明确注明我的岗位是人事主管,并且有老板书面确认我薪资待遇的文 我的劳动合同到今年10.31结束,合同上明确注明我的岗位是人事主管,并且有老板书面确认我薪资待遇的文件。现在公司于今年4.3搞了一次内部竞聘,并以公司内部架构调整为由,取消人事主管岗位,要把我调整到人事专员岗位,并降低我工资待遇。到目前为止,公司也未向我出具任何书面调岗通知或竞聘成功上岗通知。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4月已按降低后的工资标准发放了我四月工资。我已公司单方面违约为由向公司讨要说法,公司迟迟拖延不给我明确说法。请问我要怎样维权,如果提起劳动仲裁,我能获得怎样的补偿或赔偿?谢谢!
2015-05-20 22:03 1360158827(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5-21 10:29
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偿你少发的工资。
2 孙新律师  2015-05-20 22:07
如果提起劳动仲裁,公司应按劳动合同补偿少发的工资,由于公司没有执行劳动合同,如果你辞职公司应对你进行经济补偿。
3 孙新律师  2015-05-21 09:37
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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