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获得经济补偿 一个职工在一私立学校工作8年,合同将于2009年7月30日期满,7月5日学期工作结束进入暑假,这时单位口头通知不续签。另外,单位存在未办社保、克扣工资情形。
由于规定合同到期终止的没有08年之前的经济补偿, 那么,职工在7月10日申请仲裁,以单位“未办社保、克扣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8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
由于规定合同到期终止的没有08年之前的经济补偿, 那么,职工在7月10日申请仲裁,以单位“未办社保、克扣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8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
2009-05-20 21:23 linhai(浙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5-21 10:05
要求8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的,你方解除合同没什么实际意义啊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只要劳动者没过错,单位单方辞退本来就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只要劳动者没过错,单位单方辞退本来就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09-05-21 16:52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应当补偿。08年前的工龄是连续计算的。有些地方可能会出现从法律生效时候开始补偿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