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鉴定书上受害方未签字,是否法律效力? 我一亲戚(乌鲁木其城镇居民)打了别人,现受伤方已做了司法鉴定,基本是轻伤二级,但受伤人未在司法鉴定书上签字,并且受伤方已同意接受赔偿就行,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一请问受伤人未在司法鉴定书上签字,这个司法鉴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二、公安机关是否是立马把司法鉴定书移交给法院?三、对方是不是立马会被检查院公诉?四、我们这方应该如何处理流程,是不是先和受伤方到派出所撤消案子就行了?五、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做发了?
2015-05-19 22:52 sysd00……(湖南-邵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5-20 07:42
构成轻伤或以上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