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自由权 我今年已经二十岁了,我在我做工的地方认识了一个朋友,我和她到现在已经认识了一年多,我很喜欢跟她相处,但是招到我爸妈的极力反对.曾经有好几次我要跟她出去玩都不可以,所以我还是不理会他们的反对跟他出去玩.我真的受不了他们,所以我跟她出去,有一两次都没有回家,我爸妈就打算关我在家里,不给我出去做工了,我已经有两个月没有做工了.我真的受不了每天在家无所事事的样子,所以在二月二十七号凌晨六点,我就决定离家出走自己出去找工作,我离开家里就去找我朋友先,我也写封信给他们,有打电话给他们叫他们不要担心,但是他们一接到电话就叫我回来,所以我就回家了.但是我一回家,他们就带我到警察局报警,报警的内容是我离家出走去找我朋友,然后就说我朋友不能再打扰我,万一我有什么事就找她.
请问如果我真的有什么事的话,我朋友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请问我出去找我这位朋友的话,我朋友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内容是他不能再打扰我)
请问如果我真的有什么事的话,我朋友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请问我出去找我这位朋友的话,我朋友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内容是他不能再打扰我)
2011-03-02 09:33 huihoo……()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