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本人今年26岁,于14年的下旬怀了孩子,做了人流 您好!律师,本人今年26岁,于14年的下旬怀了孩子,做了人流,两个月后发现自己又怀孕了,男方说不要这个孩子,再做人流男方是否负哪些责任呢?
2015-05-18 12:47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5-05-18 13:32
可以要求其承担医药费。
2 张俊东律师 2015-05-18 12:52
可以要求其承担医药费。
3 刘丹律师 2015-05-18 12:54
要求其承担医药费。
4 110网律师 2015-05-18 13:12
医疗费''
5 隋新律师 2015-05-18 13:17
你好,可要求其承担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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