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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住问题
关于房屋租住问题 你好,律师们,情况是是这样的,我租的房子还没有满约,我提前和房东说了,我不租了,我之前已经交了两个月的押金3900元,我不打算要回,但有些水电杂费,和一些家具损坏,估计1000元左右,房东叫我全部结清,但我觉得我既然交了3900元押金了,也知道自己提前退租不合理,所以就当3900元是补偿了。这样我是对还是错了。我个人觉得这个房东特不讲理,连3900元都不要了,还来追讨这些小费用!!谢谢!!
2011-03-01 12:52 horus(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1 12:54
你跟他讲呢,3900的押金来抵呢?还剩多少汗他还给你。你这个要求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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