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受理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1989年,当时我母亲才28岁,因纠纷被人用剪刀扎到左腿,后被截肢,当时打官司法院判当事人赔常损失7千多(后来知道法院的人和当事人是亲戚,无奈签订了协议),当事人每年来我家看往我母亲,但事情已过了20多年,当事人从来没来看望过我母亲,因为当时法律意识淡薄,现在想打官司不知道还可以受理吗?
2011-02-28 23:38 法Z(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3月01日 09时23分
从叙述来看是调解结案的吧,申诉的话已经过了时效的。
2 110网律师 2011-03-01 00:26
人身损害赔偿是一年的诉讼时效。
3 110网律师 2011-03-01 21:05
不可以了,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