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卖方的原购房发票找不到了怎么办
卖方的原购房发票找不到了怎么办 您好!我在崇文区买了套房,定金与首付款已付给卖方,但马上就要办理过户了,卖方称原购房发票找不到了(卖方以前买的也是二手房),而因没有发票所导致产生的税费却要求我来承担,被我拒绝,我要求对方承担。请问此笔费用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如因此发生民事纠纷,我能打赢官司吗?(合同没有明确要求卖方提供发票;规定买卖房产生的税费由买方承担)
2011-02-28 12:20 quT8926(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2-28 14:20
1、合同中虽说没有写明卖方要提供发票,但买卖房屋中,卖方提供购房发票是他的法定责任;
2、税费的缴纳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承担,一般房子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由卖方承担;房屋的契税、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