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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故
意外事故 律师,您好,我是深圳某幼儿园小孩的家长。2010年11月21日幼儿园组织亲子活动秋游,我小孩在玩耍时不慎碰撞到另外一个小朋友,学校方面已经垫付医药费。现在对方家长要求我对他们赔偿。想请教需要哪方面的注意事项。麻烦你们了,可否作个详细的回答。非常谢谢!
2011-02-28 08:26 yuanwu……(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庄晓玲律师  2011-02-28 08:35
以对方的实际损失为准,可以要求对方出示票据等。有些没有票据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常识来判断。
2 孙新律师  2011-02-28 08:51
你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孩子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你的责任。
3 张勇律师  2011-02-28 08:58
若你小孩有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但若学校已垫付医药费,不知对方家长以什么理由要求你们付那一方面的费用。
4 李建成律师  2011-02-28 09:26
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有过错,可以要求学校分担一定赔偿责任。赔偿参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确定。
5 张文峰律师  2011-03-01 10:23
学校和你都需要赔偿,若有保险可以找保险公司。你也可以进入深圳张文峰律师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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