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情况中注明的人口几人是不是等同于几人共有? 请问: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情况中注明的(人口:3人)是不是等同于3个人共同拥有这块宅基地?如果是的话该宅基地在要出租或出售时,再或是建房合作时,协议是背着另外两个人和对方签定的,签字的只有土地使用人某某1个人,那这份合同生不生效?成不成立?这两个人有没有权力撤消该协议呢?谢谢!!
2011-02-24 21:42 lihang……(云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2-25 09:46
建议带上合同当面咨询律师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