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与宅基地使用证 我是一农村的,我们离婚以后法院把房子判给了我。现在城中村改造,房子每平米折成钱,宅基地使用证上的土地面积折成新房的平米数。可村委会却只给我房屋的拆迁补偿,不给我新房的补偿。理由是宅基地上面是我老公的名字,法院判给我的房子我只有使用权。所以土地证所得的新房是属于我老公的。请问专家我改怎么办?
2010-12-01 18:52 zhangl……(河北-石家庄)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艳强律师 电话:13903114110 2010-12-01 23:05
你好!你的问题是有一定的争议性!不过我过的基本政策市地随房、房随地!所以村委会的认定也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依据!建议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清楚的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
不清楚的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