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2015年3月17日进入现在公司上班,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后转正,结果今天收到公司通知说我们部门所有人降薪至原来的70%,也就是打了7折,愿意留下的继续干,不愿意的可以辞职走人,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我们每个月10号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五月份的工资就要打折了,现在走的话已经工作的十几天也要打折,合理吗?
2015-05-12 13:34 742062……(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周网龙团队律师 2015-05-12 13:48
不合理,可以 向人社局投诉,
2 李建成律师 2015-05-12 15:40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