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路人身损害 2010年3月17日线路放电导致当事人被电击跌倒住院,2010年3月31日双方已经签订医疗费协议同意赔偿4000元并执行到位,协议中写明“以此为据,双方绝不反悔”。但是目前为止当事人后遗症严重,已经高度瘫痪,翻身移动饮食全靠护理。医疗费用和生活费花去近万元,鉴于家庭困难等实际情况,想恳请责任方增加相关医疗费用被拒。不知是否能胜诉?
2011-02-24 10:18 xvr107(湖南-张家界)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2-24 12:48
没问题,可以依法要求追加医疗费用
2 110网律师 2011-02-24 18:22
你好!
当事人签署的协议明显有失公平,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绝对胜诉。
当事人签署的协议明显有失公平,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绝对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