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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出出主意 谢谢大家了
帮我出出主意 谢谢大家了 我二伯我二妈结婚7.8年了,快60了,膝下无子女,在2013年俩人贷款买了套经济适用房,为供房我二伯去当保安,在今年1月份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住院,现在失去了语言功能,右手瘫痪,行动不便,今天早上我二妈把我二伯送到我家,说她受不了了要离婚,说家里的钱全用来给我二伯看病了,没了,房子给她,她给二伯一点补偿,还有就是拿了一个8万的欠条,说是买房借他娘家人的,欠条上有我二伯和二妈的共同签字,但是我能肯定那张欠条是她模仿我二伯的签名。二伯现在回不去家,她不让进家门,  你说我们该怎么办,二伯买房从我家借出了3万,实际已还2万  求求你们告诉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只想帮二伯争取点权益,争过来的权益贡献给社会也不想便宜了她,做的这么过分
2015-05-11 10:14 180666……(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5-11 11:16
按您以上的描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买房时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论8万元的债务是否属实,我先给您理出一个简单的逻辑顺序。若是采诉讼决离婚的形式(协议离婚肯定行不通),法院会对财产部分做出判决,房屋所有权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虽然法条中明确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规定,但是在本案中,您的二伯患有严重的疾病,并且行动不便,法官根据这个情形,会比较倾向于将房屋判给您二伯。并且,若是您还觉得不妥,并且有十足的把握,之前那个借条中的签字是对方伪造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对笔迹的真伪进行鉴定,若是鉴定结论中确定属于伪造的,则法官根据离婚时女方伪造债务的情形,更倾向于保护男方的利益。若是房屋判决归男方,则之前为房屋所借正当合法存在的债务,为男方之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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