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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
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 婚前男方组合贷款购房,总价100万,有预售合同。一年后,与女方结婚,房价涨到200万,婚后三个月才拿到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婚后男女方共同还贷,此时房产如何分割?增值的部分如何分割?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又当如何?
2011-02-23 20:16 ask110……(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2-23 21:13
1、婚内不加女方的名字,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个人财产的增值归个人。婚后还贷双方分。
2、婚内协议加女方名字的(不受谁的公积金还贷限制),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增值归共有人。
2 110网律师  2011-02-24 09:29
您好!
1、
根据您的情况分析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人的话,是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增值部分您是无权分割的,但是婚后是你们共同还贷的您可以主张分割婚后你们共同还贷部分!
2、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的话,在产证上没有约定份额的情况下,不管增值部分是属于你们共同财产;
3 袁文祥律师  2011-02-24 10:35
婚后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婚前涨价与你无关。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和维权!
4 李军律师  2011-02-24 10:46
没有加名字的情况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
加名字,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房产全部价值分割。

若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5 110网律师  2011-02-24 10:56
1、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人名字,该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与女方无关,但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发生离婚情况时,法院一般会适当考虑增值部分,给予女方一定补偿;
2、如果加上女方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亦属于共同财产;
3、以女方公积金参与还贷,应将女方名字添加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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