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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的争议
土地所有权的争议 我这里有一处茶园用地是69年时的公社指定的某村某村等划出来的山林开发而成的,后一直到现在为乡茶场,现在乡政府有意将此地租给某公司开发种中药材,乡政府有2003年县国地局发的土地证书,而现在那些某村某村的村民对土地的权属有争议,认为土地的所有权为村集体,是属于他们的,请问这土地的所有权到底是属于谁?村民的要求是否正确?
2011-02-21 20:10 836000……(湖南-益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2-21 20:13
既然乡政府有土地使用权证,就应认定为乡政府。
2 陈瑜律师  2011-02-21 22:06
已经属于乡镇所有的土地,由乡镇经营、管理。村民的要求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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