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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会不会造成日后房权不清的问题?
请问,这会不会造成日后房权不清的问题? 我和前夫刚刚办理了离婚手续,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房屋出售还完银行贷款,剩下的的房款一人一半;但由于我父母的关系,我们决定把前夫一半的房屋权益以货币的形式买下来,按市价给予前夫应得的房款,前夫也同意了,于是我们签订了一份房屋权益转让协议书。协议书中描述了结清所有转让费之后,前夫对该房屋的所有合法权益终止。请问,这会不会造成日后房权不清的问题,如果更明确一点的,怎么做法更为正确?房屋应该重新登记但房屋属于贷款房,又不能马上办理,请问如果以后办理的话会不会有产权纠纷的问题?(注明:目前房产证以我的名字登记的)
2011-02-19 18:41 cici19……(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2-19 19:47
可以将你们的协议进行公证。
2 110网律师  2011-02-19 22:46
建议签订协议 到律师事务所办理见证手续 避免以后纠纷
3 110网律师  2011-02-20 11:18
    你们双方可以这样处理,但协议书一定明确,建议委托律师草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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