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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机动车正常行驶,在上地道桥口的时候,撞倒一横穿马路的骑自行车65岁大爷
你好,我机动车正常行驶,在上地道桥口的时候,撞倒一横穿马路的骑自行车65岁大爷 你好,我机动车正常行驶,在上地道桥口的时候,撞倒一横穿马路的骑自行车65岁大爷,前方100米内有人行横道。我在车头出桥口时才发现有人,刹车后还是相撞了。他住院。我需要怎样赔付,我全责吗?大爷退休,护理的是他儿子,有工作。
2015-05-01 18:20 ask201……(河北-保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5-05-01 19:58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2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15-05-02 20:53
根据交警定责及实际损失确定
3 王红影律师  2015-05-02 08:55
按过错大小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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