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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有关生育问题
咨询一下有关生育问题 男女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男方离异有一女归自己,女方离异有一子归前夫,双方结婚还有生育权吗?两人都属广东省佛山市人。
2011-02-18 16:20 高明男(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2-18 16:28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据此,你们再婚夫妻新组合的家庭,男方有一女,故此不能再生育,否则是超生,要承当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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