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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这样,我该怎么办呢
老板这样,我该怎么办呢 您好,我现在想离职,在这个公司工作了3个多月,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只有签了一份员工工作手册,里面有规定离职须提前一个月,我想问我现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那员工手册中的规定还有效吗?我必须提前一个月请辞吗?而且公司规定离职后的工资要到三个月后才发放,也是有一张纸,然后当初我也在上面签字了,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是否有效。我现在只想能尽快离职,能够在离职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请问我应该如何做?我们公司上下班都没有打卡,只是签到而已,而且之前有发放工资条,但是没有注意也没有收集起来,请问我还能够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如果复印每月计提跟发放的工资表及考勤资料这样可不可以作为证据?谢谢

补充:以前也有同事因为辞职问题跟老板争吵过,当时老板就说让同事去工商局告她,所以我不知道是不是她有十足把握她符合法律规定?而且我们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我们的老板,而是一个公司员工,我想这样的情况会不会她就不用负责了?
2011-02-18 15:01 yang11(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2-18 15:12
你可以将复印的每月计提跟发放的工资表及考勤资料作为证据材料,连同你的身份资料等,准备齐全后,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及离职应该结清的工资。即可。
2 110网律师  2011-02-18 15:24
1、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公司,或直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2、你有权要求公司一次性支付所有的工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等。
3、公司是法人,须独立承担所有的责任。它的法定代表人是不是真正的老板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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