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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儿园行政许可的情况咨询
关于幼儿园行政许可的情况咨询 律师你好!
我是镇原县一普通村民,2006年幼儿教育大专毕业后,在县一家私立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7年,且7年内均无受任何刑事、民事、行政上的处罚和警告。2014年我计划在城郊一村内开始私立幼儿园。(根据规划该村只有一个开办私立园的指标,2015年4月28日悉知该指标已早被教育股承若给曾某人了,但是由于土地的划拨问题,一直未得到县里的同意,也一直未开工,所以这个指标一直空缺)。我园的师资力量、设施设备、教学环境、办学规模等均按《幼儿园管理条例》要求进行筹备。筹备过程中幼儿园食堂已通过食药局审查,房屋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及消防设施均已得到县安监局、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审查验收和认可,2014年10月我按县教育局要求向教育局教育股递交开园申报材料,并长期多次往返县教育局教育股询问情况,教育股分别于2015年2月、3月、4月告知我园因食药部门未到场验收、安监部门未到场进行验收、消防部门未到场验收为由拒绝将我递交的办园申请进行上报。直至2015年3月底我园未收到关于我园筹建资料不完整或者符合法定形式的任何答复和信息。在多次的请求下,县教育局于2015年3月底委派两名工作人员到我园进行现场查看,查看过程中工作人员未提出任何意见和建议,也未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责令整改的相关项目的文件。现场审查回来后县教育股直接通知我,并将我于2014年10月提交的申办材料退回,(被口头告知为:“申报资料超过时限,不予办理”为由退回。但未见加盖县教育局印章退回材料的说明)。也未对我园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提出异议。

2015年4月28日我再次到县教育局教育股咨询开办幼儿园情况,被告知我园未按要求落实整改,不符合办园要求等理由进行搪塞。并当场被告知予以取缔并责令停业整顿。但是,当场我园也未收到任何关于我园筹建有关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停业整改意见书需4月29日到县教育局教育股领取。
提问:我园于2014年10月向县教育局教育股递交办园申请,直至2015年3月底未收到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受理或不予受理的通知,也未收到教育部门关于我园整改或补交材料的相关通知,未收到教育部门对我园进行现场审查的通知。
1、县教育局教育股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的规定?
   2、县教育股是否涉嫌未履行一次性告知的义务?
   3、2015年4月28日教育股股长口头告知的“申办材料超过时限不予办理”这一说法,对于行政许可这项工作有无相关法律法规作支撑?
   4、2014年10月份提交的申报材料知道2015年3月底都未得到答复,也未采取任何措施,教育局教育股是否涉嫌行政不作为?
5、即使教育股长“申报材料超过时限,不予受理”成立,县教育股是否该承担未履行一次性告知的义务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6、2015年4月28日告知于2015年4月29日去领取的责令停业整顿的法律文书的合法性?(责令整改的法律文书据该股长说:有现场审查时的记录,但现场审查记录未叫我签字认可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7、现场审查笔录为后期补写的是否具有现场审查笔录同等效力?   
8、如果涉嫌行政不作为是申请行政复议还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9、如涉嫌行政不作为可否像县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10、幼儿教育这项行政许可手否遵循符合条件即可审批许可?或是权力可以灵活的掌握在某些人手中?
11、我园从未收到过责令整改的书面或口头意见,请问教育股提出的未按要求整改的可行性?
2015-04-28 15:31 moyan9……(贵州-黔东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唐羽生律师  2015-05-10 18:15
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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